广东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粤通卡(记帐卡)服务指南
申请:需提交自身信用、保证、保证金或存款质押等担保证明文件中的一项或数项,提供符合条件的银行帐户,填写《记帐卡申请表》,携相关证件与划扣通行费的银行帐号向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申请(接受传真申请)或拨打96533电话申请,经核准后即可发卡。
申请记帐卡需要提供的证件有:
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团体凭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;
企业、公司凭营业执照副本办理;
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与委托书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;
如是民营企业、外资企业,记帐卡初次申请和增卡时,还须提供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(盖公章)。
结算
记账卡实行“先消费,后结算“的方式。高速公路收费系统自动采集记账卡通行记录,上传粤通卡资金结算中心进行资金结算。结算中心自动、分次从用户银行帐户中划扣记账卡相关费用,按月提供汇总发票。
换卡
粤通卡免费保用一年,质量保证期内,如非人为损坏,享受免费换卡服务,超出质保期或人为损坏卡片的,按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收取换卡工本费。换卡时,请携卡到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办理.交回旧卡以后正确输入密码或提供有效证件即可换领新卡。
挂失
用户遗失记账卡可以登录96533网站、拨打96533或到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办理挂失。挂失时需凭记账卡卡号和密码办理,遗忘卡号的可凭有效证件和用户资料办理。下午4:00以前挂失的,24小时内生效;下午4:00以后挂失的,32小时内生效。
解挂
记账卡挂失以后,如找回记账卡,可随时凭卡片和挂失回执、或卡片和密码、或卡片和有效证明到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办理解挂。下午4:00以前解挂的,24小时内生效;下午4:00。以后解挂的,32小时内生效。
补领
记账卡挂失后.如不解挂,可凭有效证件到粤通卡客服中心营业部办理补领。补领时须按广东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复的标准支付新卡的工本费。
服务
此外,记账卡还提供更改用户资料、修改密码、重设密码、查询、邮寄清单发票、更改账户资料、短信服务等客户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