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时间:2012-11-20 00:00:00
"如您注销卡片,卡内的资金余额是可以退还的。您在办理注销卡片业务时,需提供与卡片客户名称一致的银行账户,填写《退款账号证明》盖章或签名,我司会将资金余额通过转账方式汇入您的银行账户。但为了您的资金安全,需待资金争议期后可以退回卡内余额。
目前注销储值卡时,系统尚无提示卡片的发票类型,如卡片为充值即领取发票储值卡的,客户需提供大于等于卡内余额的纸质充值发票(如果是通行费电子发票,请用户提供发票冲正声明),同时致电96533或现场申请,待流程通过后再办理注销 。
卡主个人:身份证原件复印件。
卡主公司:授权委托书盖章、《粤通卡退款账号证明》盖章,委托人身份证原件。"